一、校車安全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
1、政府重視程度不夠,校車疏于管理,運營體制不健全。目前,我國校車運營少部分是學校出資管理,大部分還是私人承包經營,承包者素質較低。技能高低沒有嚴格的標準和要求,對校車的性能、功能等更沒有統一的規范去約束。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校車安全的法制法規。
2、貧困地區校車資源匱乏、交通設施差。校車事故多發于城郊和貧困地區,這部分地區道路狀況較差,路質破損嚴重,維修不及時。雨雪天氣,又缺乏及時的安全防護和提醒措施,致使安全交通事故頻發。
3、學校未重視乘車安全教育,學生安全意識弱。交通事故臨發時,學生因未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,不能采取及時、有效的應對措施。導致慌亂、擠壓,造成重大人身安全事故。

二、防范校車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
1、健全校車安全法制法規,完善校車安全條例。廣泛征集民意,認真聽取專家、學者相關建議,借鑒先進的校車管理經驗,結合各地現狀,制定普適性強的法制法規和安全條例,提高校車安全管理的法制化水平。
2、政府建立溝通協調機制,探索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,加強校車運營監管和監督;加大貧困地區購買校車資金補助和財政補貼。交通部門、教育部門和宣傳部門要加強溝通和交流,明確分工和責任,提高對校車運營的管理和服務能力。
3、引入市場化運營機制,提高校車安全性能。建立規范的校車市場秩序,引進競爭機制。建立多元化的校車市場運營模式,推進政府購車學校經營,扶持學校自營,鼓勵有政府補貼和無政府補貼的營利性組織參與經營。
4、提高校車駕駛標準和要求,加強乘車安全知識教育、提高學生乘車安全防范意識。加強對現有校車駕駛員法制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,教育部門要將乘車安全教育納入學生日常教育課程安排。